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通知
关于推荐省社科成果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6

部门、单位:

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需要,为充实调整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社科专家学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 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2.研究领域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的前沿和动 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 力,在学术界或社会上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 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参加学术评审工作,遵守评审规 则和评审纪律。

4.职称系列的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职称系列的须 具有mk中国官网本科以上学历,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职能部门从事社 会科学理论研究、宣传或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职务人员。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6.近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等情况, 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工作要求

本次专家库将全部更新,推荐没有数量限制,凡在河北工作、 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均可推荐。往年已推荐人选需重新推荐,调 离河北或不能继续从事评审工作的不予推荐,推荐人选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河北省社科成果评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不能修改表格格式)

各院部统一报送,《登记表》一式1份,《汇总表》(加盖所在院部公章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2698997@qq.com,主题为:“xx院部+省社科成果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629日。

请各院部认真组织推荐,严格审核把关。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11-66617122

 


附件1:信息登记表 
附件2: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

石院科研处底部返回顶部